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2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陈
梅芳女士、高启全先生、林明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
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明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先创电子”)、沪照能源(昆山)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沪照能源”)、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WUS Printed Circuit
(Singapore)Pte.,Ltd.,下称“新士电子”)均为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楠梓电子”)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或孙公司,且楠梓电子的全资
子公司WUS GROUP HOLDINGS CO.,LTD.(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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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法人,故公司(本公告下文如无特别说明,作为交易一方,均包含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与楠梓电子、先创电子、沪照能源、新士电子
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基于公司客户需求,同意楠梓电子根据订单将其生产的部分产品交由公司分
销,并按市场定价,预计2025年分销金额不超过5,1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向楠
梓电子销售部分产品,并按市场定价,预计2025年公司向楠梓电子销售产品的金
额不超过550万元人民币。出于便捷性考虑,公司与楠梓电子之间存在少部分代
垫费用,主要是楠梓电子为公司垫付的UL材料认证等费用,并根据实际代垫金
额结算,预计2025年代垫费用金额不超过700万元人民币。
由于先创电子在经营其主营业务电脑、电子、通信产品之周边设备的组装业
务时,需要采购印制电路板及相关原物料,同意公司根据其订单,按市场定价向
其销售产品及相关原物料,预计2025年公司对其销售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先创电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5年公司向先创电子收取的租
金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接受沪照能源的委托,向其提供相关贸易代理
服务,从先创电子采购部分材料、产品及其零部件,预计2025年相关采购金额不
超过60万元。
出于经营需要和便捷性考虑,同意公司以市场价格与新士电子进行房租、
杂费等零星交易,预计2025年公司与新士电子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60万元人民
币。
出于经营需要和便捷性考虑,同意公司以市场价格,与沪照能源进行定制
LED 灯具采购、提供相关贸易代理服务、产品销售以及设备租赁等各类零星交
易,预计2025年公司与沪照能源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5万元。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与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详见2025年1月24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鉴于Schweizer Electronic Singapore Pte. Ltd.(下称“Schweizer Singapore”)、
胜伟策贸易(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苏州”)均为Schweizer Electronic
AG.(下称“Schweizer”)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或孙公司,且公司通过全资
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持有Schweizer约19.74%的股份,公司总经理吴传彬先
生目前兼任Schweizer监事,故公司与Schweizer 、Schweizer Singapore、胜伟策苏
州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公司在与Schweizer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到期后,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
广泛应用在全球汽车和工业领域的射频印制电路板产品开展合作,此外公司还与
Schweizer共同致力于推动采用嵌入式功率芯片封装集成技术的印制电路板产品
在纯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等方面的商业化应用。基于此,同意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及
订单,以市场价格向 Schweizer及其相关公司销售产品,预计 2025年公司向
Schweizer销售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向Schweizer Singapore销售
产品的金额不超过44,600万元人民币,向胜伟策苏州销售产品的金额不超过7,200
万元人民币。
出于经营需要和便捷性考虑,同意公司以市场价格与Schweizer及其上述相
关公司进行材料采购、代垫费用等零星交易,预计2025年公司与Schweizer及其上
述相关公司零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142万元人民币。
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的部分,将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会的具
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与Schweizer Electronic AG.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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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公告》详见2025年1月24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
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
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
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的金额约为28,948.99万元,最终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以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项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
出具了合理性说明。
《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5年1月24日公司指
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
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
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