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3 17: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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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9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 2025 年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78,1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235,862.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众环验字2024330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并
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2.5 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年产 5GWh 储能系
      统建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光伏
      目
       合计            112,908.42      100,216.90       56,986.41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
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使用不超过 1.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
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
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腾电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威腾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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