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4 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公司已回购的维峰电子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82,550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109,893,594 股)的 0.8941%,最高成交价为 58.50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47.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42,626.6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股份数量
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维峰电子(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1)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数量上限为 982,550 股;(2)拟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
为 38.34 元/股;(3)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37,670,967.00 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37,670,967.00 份;(4)资金
来源为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它方式的资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的比例为
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 18,835,483.50 元;(5)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
经公司认定的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不超过 83 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70,967.00 元(其中提取
激励基金的金额为 18,835,483.50 元),实际认购总份额为 37,670,967.00 份,实
际缴款人数为 81 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和核心技术(业
务)员工 75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总份额以及实
际参与人数均未超过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
公司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
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
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005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982,550 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维峰电子(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 982,5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9,893,594 股的 0.8941%,过户价格为 38.34 元/股。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
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
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阶段设定了归属考核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根据归属考核期内的考核结果分 3 期将对应的标的权益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各持有人,归属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归属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安排。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小翠女士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
事务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较为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
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如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将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
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