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永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永臻股份为子公司提供 2025 年
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 2025
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预计 2025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 2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
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
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9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
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
担 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上市公 担保预 是否 是否
方持
保 被担保方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计有效 关联 有反
股比
方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 期 担保 担保
例
率 比例
经股 东
会审 议
公 永臻科技(芜 通过 之
司 湖)有限公司 日起 12
个月 内
有效
永臻工业科技
(包头)有限 100% 0.02% - 120,000 32.78% 否 否
公司 经股 东
YONZ 会审 议
公 TECHNOLOG 通过 之
司 Y (VIETNAM) 100% 36.41% 667.76 50,000 13.66% 日起 12 否 否
INVESTMENT 个月 内
CO., LTD. 有效
永臻科技(滁
州)有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
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预计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 2025 年度公司预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
金额以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
次担保预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
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5 年
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
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
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
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授权情况
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
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会审议批准。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永臻芜湖
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
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
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
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22,607.08 429,695.27
负债总额 173,100.47 381,356.59
资产净额 49,506.61 48,338.67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1,613.56 237,749.59
净利润 -342.46 -1,174.91
注: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芜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永臻滁州
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组件及铝边框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
组件(背板、银浆、支架、玻璃)、铝材、机械设备、模具、铝制品、铝锭、耐火
材料、钢材、矿产品、硅材料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金属边角料的销售;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1,143.22 271,803.55
负债总额 152,130.08 176,645.08
资产净额 89,013.14 95,158.47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43,113.53 372,345.44
净利润 19,115.21 6,131.07
注: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滁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永臻越南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5,213.72 130,905.31
负债总额 7,255.07 47,659.72
资产净额 47,958.65 83,245.59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3,689.59
净利润 44.47 1,289.99
注: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越南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永臻包头
品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
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9.53 6,660.57
负债总额 0.07 1.31
资产净额 19.46 6,659.25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54 -3.75
注: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永臻包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
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时以签订
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
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
合理性。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
实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现金流等财务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偿债风险可控。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担保预计是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 2025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拟授予的担保额
度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
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1,987.76 万元(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中美元按 2025 年 1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折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4.90%,均为
公司为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
担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批
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
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
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