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标榜股份预计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裕新
能源”)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3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赵奇先生、赵建
明先生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日 2024 年发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5 年预
关联方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别 容 价原则 计交易金额
(注) (注)
向关联方采 江阴硕裕新 在市场价基
购燃料和动 能源科技有 采购电力 础上协商确 130.00 6.08 92.62
力 限公司 定
注:2024 年发生金额及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金额与预 披露日期
关联方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别 内容 额 计金额差 及索引
业务比例
异率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月 2 日披
露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
向关联方采 ww.cninfo.
江阴硕裕新能源
购燃料和动 采购电力 92.62 140.00 12.92% -33.84% com.cn)
科技有限公司
力 的《关于
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 2024 年硕裕新能
大差异的说明
源发电量减少所致。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所需,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系 2024 年硕裕新能源发电量减少所致,具有其
较大差异的说明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注:2024 年实际发生金额及占同类业务比例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1ML9Y12H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23 日
住所 江阴市澄江中路 159 号 C 区 801
主营业务 光伏发电系统的研究、开发;光伏电站技术设计、维护;机械设备
租赁、安装;太阳能及风能照明系统设计、销售;新能源及节能技
术推广服务;光伏产品、光伏材料、光伏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
太阳能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陈诚担任硕裕新能源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其 50.00%的股权,陈诚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奇之表弟。硕裕新能源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合作关
系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硕裕新能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向关联方
采购电力。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
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为响应国家绿色能源的号召,基于日常业务经营对电力的需求,2017 年
与硕裕新能源签署了《屋顶光伏电站合作建设协议书》《屋顶租赁协议》,协议
中约定了交易价格、租赁期限、支付方式等,租赁期限为 25 年,协议内容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
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具有持续性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预计 2025 年与关联方硕裕新能源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3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合同是
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此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硕裕新能源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3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与关联方硕裕新能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
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同意公司
与关联方硕裕新能源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3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标榜股份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标榜股份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 潇 付新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