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
产生,是公司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
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签署页)
黄浩钧 徐光华
徐一新 王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