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
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第四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并审议通过,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
第四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非独
立董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领取薪酬和职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0 万元/年。
四、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兼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职务津贴。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
六、其他说明
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代扣代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