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5-003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溢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8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担保
业务提供担保463,833.54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
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403,020万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已经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一) 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原授信合同已到期,2025 年 1 月,双方新签订
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2500000000202 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 8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止,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
可以循环使用,香溢担保在该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与民生银行杭州分
行开展非融资性保函担保业务。
为支持公司非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公司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新签订了编号为
公高保字第 99072025B810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溢担保与民生银行杭
州分行新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主债权及原授信合同项下已存在的
未结清业务余额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 80,000 万元
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二) 公司决策程序
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 2025 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香溢租赁 2025 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 2025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专项担保计
划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 65 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 2025 年度担
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
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在担保额度 60 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 2025 年度保
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融资金额及对应担保额度超
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允许在香溢租赁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以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 5,000 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海香溢典当 2025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
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
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元,资产负债率 10.68%。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81.25 万元,
净利润 274.33
万元。(未经审计)
元,资产负债率 11.90%。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76.90 万元,净利润 1,063.45
万元。(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61.05%、云南合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6.57%、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担保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债权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包括香溢担保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新签订的公授信字第
ZH2500000000202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即将发生的全部债权,以及原授信合
同项下已存在的未结清业务余额。
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8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
他应付款项之和。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发生约定的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时,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开立保函的日期需在
权确定期间。
(三)保证方式
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包括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五)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情形包括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等。被担保的债权确定时未清偿的债权或保证范围内其他款项,不论该债权履行
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或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均属于被担保的债权范围。
(六)保证期间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
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保障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符合香溢担保日常经营所需
和公司整体利益。香溢担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
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可以随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
信情况变化并及时作出经营调整;香溢担保近年来运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业
务经营风险相对较低,公司承担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
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担保
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403,020 万元,实际使用担保
余额 241,825.96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391,542.8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 212,026.53 万元的 184.67%,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
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