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
通数量为332,478,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52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售的数量为332,478,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521%,股东数量为3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8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89.7960万股,并于2022
年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04,081,633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9.0100%;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08,526,638
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90.9900%。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通,股份数量为73,357,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387%,限售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
截 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48,979,593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司总股本的25.947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上 市 流 通 数 量 为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公司上
市后至今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
客农牧”)、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宿迁丰泽”)、宿
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宿迁久德”)。此外,公司实际
控制人田立余通过益客农牧、宿迁丰泽、宿迁久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副董
事长陈洪永、公丽云及届满离任监事邵元生通过益客农牧、宿迁久德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现任副董事长刘铸通过益客农牧、宿迁丰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董
事刘家贵通过宿迁丰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做出的以下承诺内容一致,
具体如下:
承
承诺 承诺期
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限
事
由
关于持股锁定承诺:
关于持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股锁定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
承诺: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
承诺 1
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
限 自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益客食品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日起至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正常履行
价,本企业持有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 中,承诺方
自动延长 6 个月。 严格履行
日止;
承诺 2
首 承诺给益客食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 出现违反
承诺期
次 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承诺的
限 自
公 关于减持股份意向承诺: 情形。公司
开 1、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 未出现上
发 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市后 6 个
日起至
行 (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2022 月内股票
或 益客农牧、 关于持股锁定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如 年 1 连续 20 个
再 宿迁丰泽、 及减持股份意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月 交易日的
日止;
融 宿迁久德 向的承诺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 18 收盘价均
承诺 3
资 调整); 日 低于发行
承诺长
时 (2)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 价,或者上
期有效。
所 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 市后 6 个
关于减
作 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月期末收
持股份
承 (3)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盘价低于
意向承
诺 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发行 发行价的
诺:
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情况,承诺
承诺 1
公告; 方无需延
承诺期
(4)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长公司股
限 自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票锁定期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日起至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日止;
券交易所对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承诺 2
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
承诺长
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期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企
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在发行人股票价格触发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
内制订或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提出稳定
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
项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1)益客食品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
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等符合
相关规定的交易方式回购发行人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正常履行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中,承诺方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严格履行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该承诺,未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出现违反
承诺期
整),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 该承诺的
限 自
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022 情形。公司
回购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年 1 上市后三
关于稳定公司 1 月 18
益客农牧 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 月 年内未出
股价的承诺 日起至
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18 现连续 20
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益客食 日 个交易日
品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 股票收盘
日止
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 价低于每
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益客食品控股 股净资产
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 等情形,未
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 触发稳定
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股价条件
(2)益客食品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的
具体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
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
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额不高于
公司控股股东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分红
的合计值。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
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
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
行人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
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
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收
入的 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益客食品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
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益客食品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发行
人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
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价稳
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
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
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①益客食品股票连
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
进行调整)。②继续回购或增持益客食品
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益客食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
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
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益客
食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
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
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
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
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
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
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发行人董事会即刻提
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
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正常履行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 2022 中,承诺方
关于构成欺诈 欺诈发行,本公司/人承诺在监管机构指 年 1 严格履行
承诺长
益客农牧 发行时购回股 定的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 月 该承诺,未
期有效
份的承诺 发行的股票,并对前述购回义务承担个别 18 出现违反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日 该承诺的
情形
正常履行
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
关于摊薄即期 年 1 严格履行
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承诺长
益客农牧 回报采取填补 月 该承诺,未
措施的承诺 18 出现违反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日 该承诺的
或者股东的赔偿责任。
情形
承诺期
正常履行
本人/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 限 自
《公司章程》《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 2022 年
年 1 严格履行
关于利润分配 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1 月 18
益客农牧 月 该承诺,未
政策的承诺 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日起至
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 2025 年
日 该承诺的
案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1 月 17
情形
日止
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 中,承诺方
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 严格履行
关于减少和规 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循市场 该承诺,未
年 1
范关联交易及 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益 承诺长 出现违反
益客农牧 月
不占用公司资 客食品发生交易。 期有效 该承诺的
金的承诺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 情形。承诺
日
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 人及其拥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益客食 有控制权
品及其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益客食 的其他公
品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为本公司/本人及 司发生的
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 关联交易
业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承诺不 遵循市场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 的公平原
式占用益客食品资金或资产,也不要求益 则,严格履
客食品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 行审批程
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序,在公司
须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 股东大会
制权的公司、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对关联交
易,本公司/本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 易进行表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益客食品公司章程 决时,关联
和益客食品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 董事或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 东回避表
表决时,本公司/本人推荐的董事及本公 决。公司不
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 存在资金
益客食品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 被控股股
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 东、实际控
行,且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 制人及其
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益客 控制的其
食品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 他企业占
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用,以及为
易损害益客食品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 控股股东
益。 提供担保
权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
益客食品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
司、企业将不会向益客食品谋求任何超出
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品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6、在本公司/本人作为益客食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
本公司/本人具有约束力。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
正常履行
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关于招股说明 2022 中,承诺方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书不存在虚假 年 1 严格履行
益客农牧 记载、误导性 月 该承诺,未
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益客食品是否符 期有效
陈述或重大遗 18 出现违反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漏的承诺函 日 该承诺的
响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情形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益客食品存在
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
司/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
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
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
资者损失。
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
有不同规定,本公司/本人自愿无条件地
遵从该等规定。
一、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
(一)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
/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益客食品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本公司/本人违反本公司/本人承诺 正常履行
所得收益将归属于益客食品。因本公司/ 2022 中,承诺方
关于未履行承 本人违反承诺给益客食品或投资者造成 年 1 严格履行
承诺长
益客农牧 诺约束措施的 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 月 该承诺,未
期有效
承诺 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公司/本人将 18 出现违反
依法对益客食品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 日 该承诺的
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公司/本人 情形
应得的现金分红由益客食品直接用于执
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
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
直至本公司/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
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
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
/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公
司/本人将赔偿益客食品及益客食品其他
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
为连带责任。
侵占公司利益;
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承诺期
能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 履行完毕,
关于公司 2023 限 自
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届 承诺方严
年度向特定对 2023 2023 年
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 格履行该
象发行股票摊 年 4 4月7日
益客农牧 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未出
薄即期回报采 月 7 起 至
取填补措施的 日 2024 年
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承诺的情
承诺 9 月 27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 形
日止
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接
受按照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
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
承担补偿责任。
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计划。 承诺期
履行完毕,
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 2023 年
年 9 格履行该
股份,并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4月7日
益客农牧 股份减持承诺 月 承诺,未出
定。 起 至
日 承诺的情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认购的发行 9 月 27
形
人股份,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发行人股 日止
份由于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亦遵守前
述承诺。
自出具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若本
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益客食品的股
份,则本公司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益客
食品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所
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所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
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意见或监管
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
承
承诺 承诺
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由 时间
方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承诺 1 承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 诺期限自
购该部分股份。 2022 年 1 承诺 1、承诺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益客食品首次 至 2025 年 和承诺 6 正常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益客食品如有派 1 月 17 日 履行中,承诺 3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止; 履行完毕,且承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 2 承 诺 3 未出现锁
首次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 2022 年 1 情形承诺方严
公开 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月 18 日起 格履行该承诺,
发行 关于持股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益客食品股票 2022 至 2027 年 未出现违反该
田
或再 锁定及减 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 年1 1 月 17 日 承诺的情形。公
立
融资 持意向的 长 6 个月;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月 18 止; 司未出现上市
余
时所 承诺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 日 承诺 3 承 后 6 个月内股
作承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诺期限自 票连续 20 个交
诺 4、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 2022 年 1 易日的收盘价
满后,在本人担任益客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 月 18 日起 均低于发行价,
,每年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 至 2022 年 或者上市后 6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总数 7 月 17 日 个月期末收盘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止; 价低于发行价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承诺 4、承 的情况,承诺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诺 6 承诺 股票锁定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长期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效。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
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变或导致无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如违反该承诺给益客食品或相关各方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在发行人股票价格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
制订或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
股价具体方案,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
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
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1)益客食品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将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等符合相关规
定的交易方式回购发行人社会公众股份,回
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正常履行中,承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诺方严格履行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份 该承诺,未出现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诺期限 违反该承诺的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购后发行人的股权分 2022 自 2022 年 情形。公司上市
田 关于稳定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 年1 1 月 18 日 后三年内未出
立 公司股价
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 月 18 起至 2025 现连续 20 个交
余 的承诺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日 年 1 月 17 易日股票收盘
定。益客食品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 日止 价低于每股净
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 资产等情形,未
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益客食品 触发稳定股价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 条件
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
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益客食品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
体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
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
持股份的资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上一
年度从公司领取分红的合计值。增持计划完
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
持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
(3)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
人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高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发行
人领取收入的 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益客食
品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益客食品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发行人发
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
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价稳定
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
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
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
案终止执行:①益客食品股票连续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②继
续回购或增持益客食品股份将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益客食品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
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
予以公告。益客食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
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
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
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
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
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
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
稳定措施;或者发行人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
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
止的条件实现。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 正常履行中,承
关于构成 2022
田 诈发行,本公司/人承诺在监管机构指定的 诺方严格履行
欺诈发行 年1 承诺长期
立 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 该承诺,未出现
时购回股 月 18 有效
余 股票,并对前述购回义务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违反该承诺的
份的承诺 日
法律责任。 情形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益客
食品利益;
进行约束;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关于摊薄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正常履行中,承
田 即期回报 5、如益客食品未来实行股权激励,该等股 诺方严格履行
年1 承诺长期
立 采取填补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 该承诺,未出现
月 18 有效
余 措施的承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违反该承诺的
日
诺 6、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或拒不 情形
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依法承担对益客食品
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关于摊薄 正常履行中,承
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2022
田 即期回报 诺方严格履行
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年1 承诺长期
立 采取填补 该承诺,未出现
余 措施的承 违反该承诺的
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日
诺 情形
股东的赔偿责任。
本人/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 承诺期限
正常履行中,承
《公司章程》《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 2022 自 2022 年
田 关于利润 诺方严格履行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年1 1 月 18 日
立 分配政策 该承诺,未出现
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月 18 起至 2025
余 的承诺 违反该承诺的
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日 年 1 月 17
情形
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日止
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
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
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益客食品发生
交易。
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 正常履行中,承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益客食品及其 诺方严格履行
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益客食品及其子 该承诺,未出现
公司亦不存在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 违反该承诺的
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提供担保的 情形。承诺人及
情形;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 其拥有控制权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益客食品资 的其他公司发
金或资产,也不要求益客食品为本公司/本 生的关联交易
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 遵循市场的公
关于减少 违规提供担保。 平原则,严格履
和规范关 3、如果益客食品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 2022 行审批程序,在
田
联交易及 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 年1 承诺长期 公司董事会或
立
不占用公 的公司、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 月 18 有效 股东大会对关
余
司资金的 公司/本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 日 联交易进行表
承诺 关法律法规、益客食品公司章程和益客食品 决时,关联董事
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公司董事会或 或股东回避表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 决。公司不存在
本人推荐的董事及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 资金被控股股
回避表决的义务;与益客食品依法签订书面 东、实际控制人
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 及其控制的其
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他企业占用,以
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要 及为控股股东
求或接受益客食品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 提供担保的情
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 形
过关联交易损害益客食品及其他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益客
食品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
将不会向益客食品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
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公司/本人
具有约束力。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关于招股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招股说
说明书不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正常履行中,承
田 存在虚假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 诺方严格履行
年1 承诺长期
立 记载、误导 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 该承诺,未出现
月 18 有效
余 性陈述或 出最终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违反该承诺的
日
重大遗漏 失。益客食品全体董事承诺:发行人在因重 情形
的承诺函 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
购股份事宜进行审议时,就该等回购股份的
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招
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益客食品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关于招股
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
说明书不 正常履行中,承
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益客食品存在上述事实 2022
田 存在虚假 诺方严格履行
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本人承 年1 承诺长期
立 记载、误导 该承诺,未出现
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 月 18 有效
余 性陈述或 违反该承诺的
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 日
重大遗漏 情形
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
的承诺函
中投赞成票。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
失。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
规定,本公司/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一、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
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二)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益客食
品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三)本公司/本人违
反本公司/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益客
食品。因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给益客食品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公司
/本人将依法对益客食品或投资者进行赔
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公司/
正常履行中,承
关于未履 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益客食品直接用于 2022
田 诺方严格履行
行承诺约 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 年1 承诺长期
立 该承诺,未出现
束措施的 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 月 18 有效
余 违反该承诺的
承诺 若本公司/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 日
情形
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
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
公司/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
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二、如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
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
措施:(一)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
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益客食品及其
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如违反上述任
何承诺,本公司/本人将赔偿益客食品及益
客食品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该等责任为连带责任。
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
下措施:
(1)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
权益;
(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益 正常履行中,承
关于未履 2022
田 客食品。因本人违反承诺给益客食品或投资 诺方严格履行
行承诺约 年1 承诺长期
立 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该承诺,未出现
束措施的 月 18 有效
余 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将依法对该等 违反该承诺的
承诺 日
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情形
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益客食品及其投资
者的权益。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赔
偿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占公司利益;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关于公司 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深
履行完毕,承诺
向特定对 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届时将按照深圳 2023 自 2023 年
田 方严格履行该
象发行股 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年4 4月7日
立 承诺,未出现违
票摊薄即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月7 起至 2024
余 反该承诺的情
期回报采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 日 年 9 月 27
形
取填补措 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日止
施的承诺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本承诺
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接受按照国
家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的投资、消费活动;
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关于公司 6、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
履行完毕,承诺
向特定对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23 自 2023 年
田 方严格履行该
象发行股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 年 4 4月7日
立 承诺,未出现违
票摊薄即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月7 起至 2024
余 反该承诺的情
期回报采 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日 年 9 月 27
形
取填补措 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深 日止
施的承诺 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承
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接受按照国家或证
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
担补偿责任。
承
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由
首 1、自益客食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承诺 承诺
次 关 于 (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1 承 2、承
公 持 股 管理本人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 诺期 诺
开 陈洪永、刘铸、 锁 定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限自 4、承
年 1
发 刘家贵、公丽 及 减 2、本人所持益客食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2022 诺 5
月 18
行 云 持 意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 年 1 和承
日
或 向 的 发行价。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月 诺 6
再 承诺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 18 正常
融 整。 日起 履行
资 3、益客食品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 至 中,
时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2023 承诺
所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 年 1 1 和
作 益客食品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月 承诺
承 延长 6 个月;益客食品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17 3 履
诺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 日 行完
行调整。 止; 毕,
人担任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 2 承 诺 3
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诺期 未出
益客食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限自 现锁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2022 定期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月 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18 情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日起 形。
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至 承诺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2025 方严
有的益客食品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 年 1 格履
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月 行该
撤销,且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日 诺,
如违反该承诺给益客食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 止; 未出
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 现违
诺期 承诺
限自 的情
年 1 公司
月 未出
日起 市后
至 6 个
年 7 股票
月 连续
日 个交
止; 易日
承诺 的收
诺 5 均低
和承 于发
诺 6 行
承诺 价,
长期 或者
有 上市
效。 后 6
个月
期末
收盘
价低
于发
行价
的情
况,
承诺
方无
需延
长公
司股
票锁
定期
承诺
诺期 1 正
(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2022 行
管理本人在益客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 年 1 中,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益客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月 承诺
人担任益客食品监事期间,每年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 日起 诺 3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至 和承
关 于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2023 诺 4
持 股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益客食品股份。 年 1 履行
锁 定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月 完
年 1
邵元生(离任) 及 减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17 毕,
月 18
持 意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日 承诺
日
向 的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止; 方严
承诺 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承诺 格履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2 承 行该
有的益客食品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 诺期 承
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限自 诺,
撤销,且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年 1 现违
如违反该承诺给益客食品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 月 反该
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承诺
日起 的情
至 形
年
月
日
止;
承诺
承诺
诺长
期有
效。
公司董事会将在发行人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 正常
施条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发行人控股 履行
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可采取以下一项或 中,
多项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 承诺
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方严
要求予以公告。 格履
(1)益客食品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将自股价稳定 行该
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 承
中竞价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方式回购发行人社会公 诺,
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承诺 未出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期限 现违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自 反该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 2022 承诺
关 于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年 1 的情
稳 定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购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2022 月 形。
陈洪永、刘铸、
公 司 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 年 1 18 公司
刘家贵、公丽
股 价 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月 18 日起 上市
云
的 承 行政法规的规定。益客食品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 日 至 后三
诺 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 2025 年内
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益客食品控股股东承诺, 年 1 未出
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 月 现连
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7 续
(2)益客食品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安排。公 日止 20
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 个交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 易日
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 股票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收盘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价低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于每
整),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上一 股净
年度从公司领取分红的合计值。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资产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权 等情
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 形,
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未触
法规的规定。 发稳
(3)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 定股
体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 价条
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件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
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发行人
领取收入的 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
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益客食品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益客
食品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发行人发行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
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①益客食品股票连续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②继续
回购或增持益客食品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益客食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
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情况予以公告。益客食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
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
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
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发行人董事会即刻提出
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
条件实现。
正常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益客食品利益;
履行
中,
关 于 承诺
资、消费活动;
摊 薄 方严
即 期 格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22
陈洪永、刘铸、 回 报 承诺 行该
刘家贵、公丽 采 取 长期 承
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月 18
云 填 补 有效 诺,
措 施 未出
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愿
的 承 现违
意依法承担对益客食品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诺 反该
承诺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的情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形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正常
承诺
履行
期限
中,
自
承诺
方严
关 于 年 1
本人/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格履
利 润 2022 月
陈洪永、刘铸、 《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行该
分 配 年 1 18
刘家贵、公丽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承
政 策 月 18 日起
云 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诺,
的 承 日 至
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未出
诺 2025
现违
年 1
反该
月
承诺
的情
日止
形
关 于 正常
招 股 履行
说 明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
书 不 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承诺
存 在 法律责任。如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方严
陈洪永、刘铸、 虚 假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承诺 格履
年 1
刘家贵、公丽 记载、 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 长期 行该
月 18
云 误 导 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益客食品全体董 有效 承
日
性 陈 事承诺:发行人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召开相关 诺,
述 或 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审议时,就该等回购股份 未出
重 大 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现违
遗 漏 反该
的 承 承诺
诺函 的情
形
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正常
(1)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中,
(2)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关 于 方严
(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益客食品。因
未 履 格履
陈洪永、刘铸、 本人违反承诺给益客食品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 2022
行 承 承诺 行该
刘家贵、公丽 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 年 1
诺 约 长期 承
云、邵元生(离 将依法对该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月 18
束 措 有效 诺,
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日
施 的 未出
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
承诺 现违
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
反该
以下措施:
承诺
(1)通过益客食品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的情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形
(2)向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益客食品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如违反上
述任何承诺,本人将赔偿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
济损失。
关 于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履行
公 司 法权益;
承诺 完
期限 毕,
年 度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自 承诺
向 特 3、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定 对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年 4 格履
陈洪永、刘铸、 象 发 费活动; 2023
月 7 行该
刘家贵、公丽 行 股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年 4
日起 承
云、邵元生(离 票 摊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月 7
至 诺,
任) 薄 即 挂钩; 日
期 回 6、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年 9 现违
报 采 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月 反该
取 填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
补 措 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日止 的情
施 的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形
承诺 不能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本人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接受按
照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
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以上承诺为公司自2022年1月18日上市之日起至今公司
股东益客农牧、宿迁丰泽、宿迁久德,公司实际控制人田立余,公司副董事长陈
洪永、刘铸、公丽云,公司董事刘家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邵元生(已离任)
所作的正在履行及履行完毕的全部所有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益客农牧、宿迁丰泽、宿迁久德,公司实际
控制人田立余,公司副董事长陈洪永、刘铸、公丽云,公司董事刘家贵,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主席邵元生(已离任)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前述主体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类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备
股东名称
型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注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2 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718,610 9,718,610 注2
发行股份
合计 332,478,776 332,478,776
注:
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益客农牧本次解
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1,135,328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逢小数舍,取整数)。
规定及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宿迁久德本次解除限售后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718,610 股。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宿迁丰泽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为 7,475,854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逢小数舍,取整数)。
月 14 日任期届满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离任已满 6 个月,其持有的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
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的情况。
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表填写,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的情形。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
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截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单位:股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之前 本次变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之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2,481,026 74.0521% - 332,478,776 2,250 0.0005%
其中:高管锁定股 2,250 0.0005% - - 2,250 0.0005%
首发前限售股 332,478,776 74.0521% - 332,478,776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498,567 25.9474% 332,478,776 - 448,977,343 99.9995%
三、股份总额 448,979,593 100.00% - - 448,979,593 100.00%
注 1: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注 3:上表系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9 日)为基础进行的编制。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