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002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之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川矿业”),同时系公司前任监事许文辉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构成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为富川矿业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5.48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
? 反担保:富川矿业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该等反担保责任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审批及授权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及该等授权人士的转授权人士)批准公司向合营公司富川
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以实际在履行的担保金额
为准),额度有效期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富川矿业以其持
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
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
于授权相关人士处理本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首席财务官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办
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富川矿业 10%股权,并通过洛阳环
宇钼业有限公司持有富川矿业 45%股权,富川矿业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为公司
的附属公司(定义参见香港上市规则)
。公司向富川矿业提供担保的
交易不构成公司香港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的须予公布的交易或第
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富川矿业仍构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法人。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富
川矿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48 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2 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除外);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
(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单位:万元
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83,179.41 421,419.96
总负债 116,982.74 109,674.14
净资产 266,196.67 311,745.82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709.34 99,100.80
净利润 24,178.05 46,826.10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在现有贷款及担保基础上,公司拟为富川矿业分别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栾川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各人
民币 1 亿元的借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一信息如下:
担保二信息如下:
(二)反担保协议
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
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给公司,针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责任进
行反担保,该等反担保责任不得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如出现公司为
富川矿业承担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之情形,在公司已因履行该担
保义务而向债权人支付相关款项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向相关机关申请
实现采矿权抵押权,并从经处置的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富川矿业作为公司重要合营公司,公司为其商业融资
需求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的融资担
保,符合富川矿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可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
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按 2025 年 1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
率中间价,1 美元兑人民币 7.1878 元折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 157.10 亿元(包括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人民币 141.30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9%。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