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李鑫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子公司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交易的金额测
算,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
正常的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鑫、丁乃秀、谢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