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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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三一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对外财
务资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
议案二: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部分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26.9 亿元人
民币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 2025 年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如下:
公司持股 三一集团及关 预计最高资助
序号 被资助对象
比例 联方持股比例 金额(亿元)
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三一比利时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三一比利时融资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合计 126.9
注:
“预计最高资助金额”为被财务资助对象可以从公司(含子公司)取
得的最高单日资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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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
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82823150G
成立时间:2008-12-11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洲大道西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向文波
注册资本:163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塔式起重机、各种类型的移动起重机(轮式和链式即
履带式起重机,包括公路型、全地形和越野型)、强夯机及前述各产
品的任何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研究、组装、制造、市场营销、销售
和分销等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修理、维护和质保服务。上述经
营范围的进出口和有关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持股 92.5%,SANY Europe Gmbh
持有 7.5%。
企业代码:0896.333.349
成立时间:2008-3-10
注册地:Chaussée de Waterloo 1151 1180 Uc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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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梁林河、邓海君
注册资本:41430 万欧元
主营业务:境外投资
股东情况: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99%,梁在中 1%
企业代码:0896.332.854
成立时间:2008-3-10
注册地:Chaussée de Waterloo 1151 1180 Uccle
法定代表人:梁林河、邓海君
注册资本:858 万欧元
主营业务:境外投资
股东情况: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99%,梁在中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6071660XP
成立时间:2004-03-30
注册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三一工业城 23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彭光裕
注册资本:31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路面机械类产品及配件的生产和产品自销。
股东情况: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69.6289%,中富(亚洲)机
械有限公司 25.7013%,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669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HXC8Y
成立时间: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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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800
弄 1 号 4 幢 201 室、202 室、203 室
法定代表人:黄建龙
注册资本:100683.72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管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94.8607%,特纳斯有限公司
(二)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鉴于除本公司外其他股东未参与被资助对象的实际运营,且本次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
安全,因此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
务资助或担保。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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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终止时止;
所需的流动资金;
于 2%;为境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可以视子公司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收取资金使用费用。
公司与被资助对象尚未签订资助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资
助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支
持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完全
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
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金额为 126.9 亿
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形。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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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工程机械产品的销售,公司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的销售
融资模式,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
按揭业务为公司资助人(公司的客户)以其向公司购买的工程机
械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根据公司与按揭贷款金融
机构的约定,如资助人未按期归还贷款,公司负有回购义务。
融资租赁业务为出租人(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公司的客户)
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占有、
使用,租赁期内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留购、
续租或退租的交易活动。根据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租赁公司的约定,
如承租人未按时归还租金而触发回购条件的,公司负有回购义务。
预计 2025 年公司新发生按揭贷款与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 300 亿
元,公司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负有回购义务。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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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
行”)开展存贷款及设备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9D067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博辉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
经营期限:自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
国际D座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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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一般性存款余额423.42亿元,净资产48.7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净
收入19.35亿元,经营利润13.82亿元,净利润3.29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持有三湘银行18%股份,三一集团董
事唐修国先生、黄建龙先生同时担任三湘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规定,三湘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存贷款业务
业务。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二)设备融资业务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推荐购买工程机械设备的终端客户,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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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工程机械设备作抵押,向三湘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手续;三湘银
行经过独立审核后,向资助人(终端客户)发放贷款。根据公司与三
湘银行的约定,如客户未按期归还贷款,公司负有回购义务。
生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
提下在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
放与借贷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三湘银行开展设备融资业
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加快
资金回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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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3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包括为子公司签署的金票业务提供担保,以及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融
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票”是指公司下属子公司基于真实贸易背景,依托于公司金
票供应链平台(www.sanyjp.com),向供应商开具的体现交易双方债
权债务关系的电子付款承诺函(确权凭证)。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签
发的金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签发的金票到期后如
不能按时兑付,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同时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
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保函、信用证等。
二、计划担保额度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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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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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亿元人民币)
合计 803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1 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
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 803 亿元。
公司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
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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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处理在核定担
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融资担保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为 304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比例为 44.7 %,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4―
议案六: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子公司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融担”)
系经湖南省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专业融资担保公司,为促进公
司工程机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三一融担拟2025年度开展对外担保业
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一融担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T3PBR67
法定代表人:刘华
成立日期:2021-02-07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三一路1-1号三一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新研发楼1楼东北角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债券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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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合同履约担保;工程项
目担保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三一重工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
一融担总资产为43,852.61万元,净资产为39,628.09万元;2024年前
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57.15万元,净利润为602.88万元。
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三一融担为客户提供的保函担
保余额6.94亿元,开展按揭及融资租赁的担保余额0.15亿元,合计对
外担保余额7.09亿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按揭贷款担保业务
为促进工程机械产品的销售,公司按照工程机械行业通行的销售
融资模式,开展按揭业务。公司客户以其向公司购买的工程机械作抵
押,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按揭贷款,三一融担按照行业惯例为公司客
户(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办理银行按揭业务提供担保,如公司客户未
按期归还贷款,三一融担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二)保函业务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
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
―16―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三一融担
拟向符合要求的投标方(优质供应商)开立投标保函,根据投标方的
申请,为担保投标方(优质供应商)履行招标文件下相应的投标人义
务,开立为受益人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函;三一融担在受益人提出索
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履约保函是担保公司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
人履约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三一融担拟向符合要求的
申请人(优质供应商)开立履约保函,根据申请人(优质供应商)的
申请,为担保申请人(优质供应商)履行基础合同下相应的合同债务,
开立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独立担保函;三一融担在受益人提出索赔
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要求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或优质供应商,经公司合作
的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不得与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构成关
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在风险控制上,三一融担将严格把控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
授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降低业务风险。主要措施如
下:
方案,监督客户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必要时要求客
户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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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
法律诉讼等止损举措。
三、2025年三一融担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揭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不超过 20 亿元。
额不超过 25 亿元(受益人不涉及三一集团及关联方)。
额不超过 5 亿元(受益人为三一集团及关联方)。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三一融担处理在核定担
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三一融担将根据上述融资担保实际情况,具体
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