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0 18: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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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pringsnow Food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5567
议案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春雪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
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组织方式
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
会场。
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二、会议表决方式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进行表决。
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票、计票进行监督。
  三、会议注意事项
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
言或提出问题,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进行股东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会议发
言。
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 A1 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现场会议监票、计票人员;
   (四)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题: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统计投票,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特制订本股东回报规划。
  一、基本原则
  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
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未来三年(2024-2026)利润分配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现金分红规划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确定在具备《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24-2026)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次利
润分配的比例不低于 40%。
  并且,当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将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或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将不低于 5000 万元。
  (三) 股票股利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利润分配方案存在股票股利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可以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情况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监事会的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
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三)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相关会议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四、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相关制度文件的最新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中涉及的修订制度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应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制度予以审议。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同名制度文件。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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