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黄寒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 4
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3-018)。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
于首次授予的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4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或部分放弃本次归属;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为“C”,其在本次归属项下对应的个人考核层面的归属系数为50%;根据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审字(2024)第10130号),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9,000万元,但未达到1.0亿
元,公司2023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IND(含新增适应症)申请为3个,故本次
归属公司考核指标层面的归属系数为75%,将对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
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262,835股。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
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262,835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
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