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沈阳富创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富创精密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6.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9.99 元,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791.0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309.95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481.12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937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100,000.00 1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60,000.00 160,000.0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投资上述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20.55万元对募投项目“集成
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追加投资,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4,720.55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4)。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
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3,542,284.09元
(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481.1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人民币303,542,284.09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91%。公司最近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本次剩余超募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办理销户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
户。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303,542,284.09 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比例为 16.91%(未达到 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
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303,542,284.09 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沈阳富创精密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03,542,284.09 元(含
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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