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
事吴长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
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