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1 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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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到 3 人,实到 3 人。鉴于公司相关工作需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全体监事同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
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实施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
慎重考虑,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
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有利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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