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含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盛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
董事蒋冰、黄鑫、胡刚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盛
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蒋冰、黄鑫、胡刚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是否符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
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部分授予事项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
价格、授予日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蒋冰、黄鑫、胡刚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该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 月 2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