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30 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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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716)
   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议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
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
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
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
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
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
安排及次序就座。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
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及/或股东代
表应当在会前仔细阅读股东大会相关提案资料,并在会议召开前以及会议进行过
程中以书面方式将质询和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转交会议主持人或口头提
出。会议主持人将指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答或接受质询。
  四、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请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如无特殊理由
会议主持人将会安排其发言。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
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
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
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会务组安排。
  六、如审议提案时间较长可能会导致延长股东大会时间,会议主持人可以
根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质询和发言时间,如确实需要延长股东大
会的或股东对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有异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就此提请所有参会股
东就延长股东大会或终止该提案的质询、发言并进入下一提案的审议进行表决。
  七、在所有提案均需经审议后,开始进行股东表决;进行表决程序时,股
东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八、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表决意见”栏相应选项填写符号“√”表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周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栋 C 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0 日(周五)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周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确定监票、计票人;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九)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决议上签名;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控股
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或“目标公
司”)51%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嘉悦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480.00万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内蒙古塞力斯股份,内蒙古塞力斯将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蒙古塞力斯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产生的借
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该项财务资
助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内蒙古塞力斯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5,554.98 万元,公司与内蒙古塞力
斯就前述借款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了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具体安排包
括还款计划,同时内蒙古塞力斯股东欧仁图雅同意为目标公司所欠借款本息承担
连带责任担保,且公司可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在目标
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担保等)。公司将密切关注内蒙古塞力斯的经营发展情况,
积极督促内蒙古塞力斯履行还款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财务资助系前期借款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现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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