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 年 12 月修订)
附件1:投资收(并)购企业项目立项报告(提纲) ........ 16
附件2:投资设立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 18
附件3:投资收(并)购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所进行的投资
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明确职责流程,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
确保投资过程中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
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
法》等内部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
公司所开展的股权投资活动。
第三条 【释义和说明】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
以现金、股权、有价证券(含股票、债券、衍生产品等)、
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境内外获得目标公司股权的投资
活动,可以分为:
(一)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出资与其他境内外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以增资扩股或股权收(并)购方式控股、参股其
他境内外实体;
(四)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并)购投资;
(五)其他投资(不含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
等金融及其衍生品类投资)。
新设公司出资注册资金及已设立公司增资扩股的,以出
资或增资总额为投资金额。
第四条 【投资原则】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投资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
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
(二)坚持主业突出原则,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方向进行
投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
业和优势项目集中,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非主业投资应符
合公司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发展;
(三)坚持稳健性原则,分析、识别并管理好投资风险,
投资规模应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
能力相适应;
(四)坚持经济型原则,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科学的可
行性论证,预期收益不得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时期平均水
平。
第二章 投资决策机构、职责
第五条 【决策机构】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
第六条 【股东(大)会权责】股东(大)会关于对外
投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计划;
(二)审批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三)审议其他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权责】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的主要职
责如下:
(一)制订公司对外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审批应由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五)审议其他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权责】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对外
投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根据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
(二)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
(三)设立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组;
(四)初步审议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五)审议其他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公司对
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对外投资计划;
(二)组织起草、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所涉及的中介机构
进行选聘,提出决策建议;
(四)组织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甄选、论证分析、立
项;
(六)组织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总结;
(七)组织落实对外投资项目后评价,起草后评价报告;
(八)承办其他与对外投资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 【实施机构】总经理办公会设立的项目组是公
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协调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方案设计、项目
实施;
(二)针对具体项目提出决策建议;
(三)协调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
料存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入库】项目库是一个集合了多个项目
信息的数据库。通过集中存储和管理项目信息,从而提高项
目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决策支持和便于项目评估
审计等方面发挥作用。公司为加强投资项目储备,增资扩股、
对外收(并)购、投资新设等股权投资项目应按要求落实项
目入库。入库信息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股东信息等内容。
第十二条 【项目立项】涉及股权收(并)购、股东(大)
会决策的项目,应按要求编制《股权收(并)购项目立项报
告》(见附件 1),申请项目立项。股权收(并)购项目,
目标公司(合作方)选定后,投资主体应对标的公司开展尽
职调查,尽职调查应涵盖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法律和财务尽职
调查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历史事故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合规证明等方面。
对于投资新设企业和股权收(并)购项目,投资主体在
可行性论证中应充分考虑投资的战略意义、经济效益、规模
效应、协同效应、投资金额、运营管理成本和产权层级等因
素,编制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股权收(并)购还需特别
关注目标公司安全状况及节能环保合规性,编制详细的《安
全生产和环保尽职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对外投资项目提交总经理办公
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由律师事务所或公司
法务部门出具);
(三)投资主体的倾向性意见(公司直接投资的除外);
(四)财务顾问报告(适用于重大收(并)购项目、重
大关联交易等);
(五)尽职调查报告(适用于收(并)购项目);
(六)审计、评估报告(适用于非现金出资的新设公司
项目、非同比增资项目、收(并)购项目);
(七)风险预警及防控报告(适用于收(并)购项目);
(八)投资主体的财务报表(公司直接投资的除外);
(九) 被投资主体的财务报表(新设公司除外);
(十)经相关各方认可的,待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及公司
章程;涉及收(并)购及增资项目的,还需要提交目标企业
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章 投资论证和决策
第十四条 【调研论证】在项目调研论证阶段,投资主
体须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研究论证,在
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提请决策所需的
有关材料,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按第十三条执行。
第十五条 【经济评价内容】项目经济评价须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资后项目生命周期内投资企业分年度的盈利预
测(经营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率)、现金流
量、劳动生产率、经济增加值预测;
(二)内部收益率(IRR):资金投入与在项目经营期
内所获得投资收益的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
率;
(三)动态投资回收期: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
项目现金流量流入抵偿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以年为
单位。
(四)投资回报率:指合并层面平均年归属于投资人的
净利润除以权益性资金投入。
第十六条 【经济评价要求】对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主
要因素等边界条件应进行敏感性分析。折现率的选取应参照
行业基准收益水平、投资主体平均资金成本和市场利率等综
合因素确定。
投资项目预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基准
收益率。无行业基准收益率的投资项目预期税后财务内部收
益率按照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以上长期贷
款基准利率加风险报酬率(2%)确定。政策性、战略性、培
育性投资项目可以降低短期回报要求。
收(并)购项目的预期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
后)原则上不得低于 12%,投资回报率原则上不低于 10%且
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第十七条 【决策标准】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以下标准,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投资项目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上;
(二)投资项目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三)投资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
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四)投资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超过 5000 万元;
(五)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六)投资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
过 500 万元。
投资金额未达到以上标准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 【决策过程】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在提交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并
报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 投资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投资主体须按审批意见做好股
权投资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议文本的签订,办理外部审批、
对价支付、股权交割、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管理
人员派驻等实施工作。
第二十条 【项目调整】对外投资项目因故未能按计划
实施或拟终止,投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如项目已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需投资管理部门进一步准备详细的报告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原计划与实施进度的对比、受阻或终止的详细原因分析、
已采取及计划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此报告需以正式文件形式
提交,并附上必要附件,如会议纪要、财务报表等。召开特
别会议报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过程应详细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包括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参会人员、审议事项、讨论过程及最终决议等。
在实施过程中,在投资额、投资内容、投资合作方、投
资合作条件、投资预期收益、投资协议以及公司章程等方面
出现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履行投资再决策程序。
第二十一条 【风险应对】各级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应当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发
现可研阶段未发现的重大风险导致投资决策的基础发生重
大变化,应当按相关规定履行投资再决策程序。
第二十二条 【投后整合】投资主体通过股权收(并)
购取得标的企业控制权的,应明确股权收(并)购后标的公
司的发展定位,有计划、分阶段深入推进人力资源、财务、
业务、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实质整合,发挥协同效应,避免整
合风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制定收(并)购后标的公司发展战略,根据投资
主体自身发展规划对收(并)购后标的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进
行调整;
(二)调整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和议事规
则,根据调整后企业战略目标的需要,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
在有效的分工基础上达到各职位、各部门、各层次的协调运
转;
(三)开展董事、高管等管理人员的选派;保持标的公
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加强收(并)购标的企业的沟通和
培训,消除员工对收(并)购的疑虑;
(四)组织修订完善收(并)购标的企业人力资源、财
务、业务、法律合规等相关管理制度,将标的企业纳入一体
化的管理框架内;
(五)对标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制度体系、存量
资产、会计核算体系、资金管理等进行整合,明确财权关系,
实现财务控制。
(六)与标的企业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等不同利益方
保持沟通,确保业务开展的连续性;在日常运营稳定的基础
上调整经营业务和资产配置,发挥规模效应和协作效应。
(七)对标的企业的文化进行有效的分析,注意文化差
异因素,吸取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在充分尊重对方文化的
基础上推进企业文化整合。
(八)其他有关工作。投资主体通过股权收(并)购成
为目标企业股东但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按照公司参股管理
有关规定做好投后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信息披露】证券事务部门应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
资各阶段的进展和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各部门、分子公司应配合证券事务部门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第五章 投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投资监督】对外投资项目应针对每个具
体项目建立相应责任机制,明确项目执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和预期投资收益的实现。
第二十五条 【投资跟踪】公司应对对外投资项目的经
济运行情况按季度持续跟踪两年,项目执行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每季度应对投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如实际运营情况
和预测值有较大差距的,应做出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后评价】公司通过项目后评价,完善各
层级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
总结投资经验,为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不断提高投资管
理水平。
(一)公司应制定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投资项目
的特性和投资周期,开展阶段评价或完工评价。
(二)投资后评价应将项目可研、投资决策意见的主要
内容和要求与项目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核实投
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
(三)对于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开展后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奖惩体系。
第二十七条 【投资档案】公司应建立健全对外投资项
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包括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批、实施等各
个环节的相关资料,项目档案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并保管。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二十八条 【投资收回】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
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四)出现或发生投资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 【投资转让】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
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转让要求】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转让投资的
规定办理。处置对外投资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转让决策】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
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
第三十二条 【转让程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
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第三十三条 【管理人员派出】公司对外投资新设或收
(并)购的控股公司,应向新建或收(并)购的控股公司派
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参与和监督新建或收(并)
购控股公司的运营决策。
公司对外投资新建或收(并)购的控股公司,公司应向
该公司派出经法定程序产生的董事长(董事),并派出相应
的经营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的人选根据公司干部管理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派出人员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组
织对派出的董事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公司根据考核评价结
果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第三十五条 【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对公司
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
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
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等应遵循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审计监督】对公司所有的投资资产应由
内部审计部门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定期盘点
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
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八章 不相容岗位分离
第三十七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表】
投资管理
职责分离矩阵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 战略与投资
序号 业务活动 经理层成员 董事会成员 股东
部门主管 部门负责人 委员会委员
投资管理部门
主管
投资管理部门
负责人
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委员
第九章 业务流程
第三十八条 【业务流程】
年度投资计划及调整、股东(大)会决策对外投资项目:
流程编
流程描述 负责部门 责任人 相关文档 业务风险
号
投资计划和项目相关调 投资计划、可研报告、 遗漏、缺项、论证
研、论证材料 市场分析报告等 不充分
流程编
流程描述 负责部门 责任人 相关文档 业务风险
号
投资计划、可研报告、
见书等
投资计划、可研报告、
经理层
成员
见书等
投资计划、可研报告、
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
见书等
投资计划、可研报告、
董事会
成员
见书等
投资计划、可研报告、
见书等
董事会决策对外投资项目:
流程编
流程描述 负责部门 责任人 相关文档 业务风险
号
投资项目相关调研、论证 可研报告、市场分析报 遗漏、缺项、论证
材料 告等 不充分
可研报告、市场分析报
告、法律意见书等
经理层 可研报告、市场分析报
成员 告、法律意见书等
战略与投资委 可研报告、市场分析报
员会 告、法律意见书等
董事会 可研报告、市场分析报
成员 告、法律意见书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制度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所适
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制度修订】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定内容
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四十一条 【概念含义】本办法所称“以上”、“以
下”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及修改。
第四十三条 【生效施行】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并实施。
附件 1
一、项目概况
包括背景、名称、国别、区域、内容、合作方情况及前期
沟通、意向情况等。
二、宏观环境初步分析
项目所在国(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投资等
宏观环境初步分析。
三、行业及市场初步分析
包括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市场价格分析和变化趋
势预测等。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步分析;
五、股权并购标的基本情况及前期沟通、意向情况等
六、初步交易方案及预计并购金额
包括初步交易架构、预计投资额、交易时间安排、款项
支付方式、资金筹措方案等。
七、股权并购后经营方案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初步
分析。
八、项目初步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方案。
九、项目推进计划
包括实施期限、进度分解计划、阶段目标、中介机构聘
请计划和费用预算等。
十、结论及建议。
附件 2
一、可研报告编制概述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
(二)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二、合作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股东简况、范围业务、资质情况
(二)近三年资产、资源状况
(三)近三年经营、财务状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分子公司情况
(五)人员状况
(六)涉诉及担保情况
(七)竞争力及主要优劣势分析
(八)其他情况
三、行业市场分析
行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分析
四、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契合度、公司投资能力和优势、成立
企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前景、公司与新设立公司可形成的协
调效应。
五、新设立企业组建方案
基本情况、出资计划、发展定位、组织机构、业务规划、
运营计划等。
六、财务评价分析
(一)设立企业的业务预测
(二)财务评价分析
七、投资项目财务评价
八、主要风险及应对方案
九、结论及建议
附件 3
一、可研报告编制概述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
(二)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股东简况、范围业务、资质情况
(二)近三年资产、资源状况
(三)近三年经营、财务状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分子公司情况
(五)人员状况
(六)涉诉及担保情况
(七)竞争力及主要优劣势分析
(八)其他情况
三、收(并)购实施主体情况
四、行业市场分析
行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分析
五、收(并)购标的企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契合度、公司投资能力和优势、标的
企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前景、公司收(并)购重组标的公司
可形成的协调效应。
六、项目尽职调查和评估情况
法律尽调、财务尽调、审计、资产评估等调查结果
七、收(并)购方案及价格
(一)收(并)购价格及作价依据
(二)交易架构
八、收(并)购后整合与运营计划
九、收(并)购方案实施计划
(一)收(并)购实施计划进度安排
(二)资金来源
十、收(并)购项目财务评价
十一、主要风险及应对方案
十二、结论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