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
创大楼 2 楼 B2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2,651,41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28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2,627,910 99.9624 16,238 0.0259 7,269 0.01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变更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龙斌、刘子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