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调整与华虹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
人”)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虹公司本次调整与上海华
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集团”)2024年度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
易年度上限金额(以下简称“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预计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虹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就调整与华虹集团2024年度框架协议的日
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2024年度向华虹集团、其子公司等主体(以下合称“华
虹集团公司”)采购原材料、产品及其他服务(以下简称“2024年度采购交易”)
的年度上限从人民币27,380.99万元增至人民币28,751.64万元,并同意公司及其合
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超过相应额度的范围内于2025年度与关
联方华虹集团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和”,与其附属
公司等以下合称“联和集团”)、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矽睿”)、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芯原微电子(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微”)、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
科”)开展相关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素心、唐均君、熊承艳、周利民、
孙国栋、叶峻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华
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
整事项及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
为加速无锡新12英寸产线(以下简称“华虹制造产线”)的建设及量产,华
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2024年对华虹集团公司的半导体产品(包括晶圆)
采购额超出公司的预测,于2024年11月30日,超过93%的现有华虹集团公司2024
年度采购交易年度上限已使用。华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预计将于2024
年内向上海华虹虹日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华虹集团公司之一)等发出更多订单,
从而增加向华虹集团公司采购的年度交易金额。因此,公司拟将华虹集团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 预计年度上 年度上
已发生交 预计年度上限金 务比例 增加原因
易类别 人 限金额(注 限金额
易金额 额(注1) (注3)
(注2)
向华虹
集团公 为加快华虹制
司采购 华 虹 造产线的测试
原材料 集 团 27,380.99 25,472.85 1,370.65 28,751.64 2.62% 及投产进度,
、产品 公司 所需晶圆使用
及其他 量上升
服务
注1:2024年度部分关联采购预计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上表年度上限金额按2023
年11月30日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即1美元对人民币7.1018元)换算为人民币
金额。
注2:该部分交易金额系按实际交易发生时相关汇率进行计算,非统一换算。该部分数据
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注3:2024年度调整后预计年度上限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3年度同类业务金额。
除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年度上限金额预计增加外,华虹集团框架协议的其
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至2024年
金额与上
关联 占同类业务 11月30日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 2025年度预 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比例 实际发生 比例
内容 计金额 生金额差
类别 (注2) 金额(未 (注2)
异较大的
经审计)
原因
(注3)
向关联人
华虹集团 22,128.05 业务温和
销售半导 1.37% 12,008.44 0.75%
公司 (注1) 增长预期
体产品
向关联人
联和集团 销售半导 0.02% 223.28 0.01% 不适用
(注1)
体产品
关联 向关联人
销售 17,044.32
上海矽睿 销售半导 1.06% 9,792.75 0.61% 不适用
(注1)
体产品
向关联人
芯原微 销售半导 0.09% 309.89 0.02% 不适用
(注1)
体产品
小计 41,036.60 2.54% 22,334.36 1.39%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华虹集团 产能扩充
料、产品 39,571.88 3.61% 25,472.85 2.33%
公司 需要
及其他服
关联 务
采购 向关联人
产能扩充
华海清科 采购设备 27,116.25 2.48% 16,320.65 1.49%
需要
及备件
小计 66,688.13 6.09% 41,793.50 3.82% -
自关联人
处承租物
华虹集团 2,570.00
业及接受 44.92% 2,029.50 35.47% 不适用
关联 公司 (注4)
物业管理
租赁 服务
华虹集团 向关联人 11,200.00
公司 出租物业 (注5)
合计 121,494.73 - 75,329.33 - -
注1:该部分关联交易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并按2024年11月30日外汇市场美元对
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1877元)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注2: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4年11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均
为2023年度同类业务金额。
注3:该部分交易金额系按实际交易发生时相关汇率进行计算,非统一换算。该部分数据
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注4:该部分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包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华虹宏力”)自华虹集团之子公司上海华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置业”
)承租宿舍所对应的金额,前述交易于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已
于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各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均为人民币2,000万元。
注5:该部分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包括向华虹集团之子公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力微”)出租厂房所对应的金额,前述交易于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预计
关联交易金额已于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900万元、人民币10,300万元、人民币10,700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调整后, 际发生金额(注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注1) 2) 原因
一、关联销售
华虹集团
公司
联和集团 355.09 223.28 不适用
向关联人销售半导体产
品
上海矽睿 14,203.60 9,792.75 不适用
芯原微 1,420.36 309.89 不适用
二、关联采购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华虹集团
产品及其他服务 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及备 业务经营需要及市
华海清科 25,825.00 16,320.65
件 场情况变化所致
三、关联租赁
自关联人处承租物业及 华虹集团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
华虹集团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10,841.20 9,171.97 不适用
公司
注1:2024年度部分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预计金额系按美元金额进行预计,本公告中按
民币金额。
注2:该部分交易金额系按实际交易发生时相关汇率进行计算,非统一换算。该部分数据
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人民币1,344,854.5247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素心
成立日期 1996年4月9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177号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资产经营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3683%,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9.7822%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秦健
成立日期 1994年9月26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高邮路19号
主营业务 投资与投资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财务指标
(人民币万元,以下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7,573,972.41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5,836,214.85
营业收入 9,260.10
净利润 233,134.04
公司名称 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1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峻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13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07室
主营业务 智能传感器系统
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如下:上海联和持股9.4709%,国
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66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49,936.6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成立日期 2001年8月21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289号张江大厦20A
依托自主半导体IP,为客户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
主营业务
制服务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
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如下:VeriSilicon Limited持股15.14%,富策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84%,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6.95%
财务指标
(人民币万元,以下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440,638.1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270,029.36
营业收入 233,799.64
净利润 -29,646.67
公司名称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23,672.4893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国铭
成立日期 2013年4月10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主营业务 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控股股东为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
委,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如下: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20%,清津厚德(天津)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8%,路新春持股5.95%
财务指标
(人民币万元,以下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911,735.9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551,773.60
营业收入 250,799.11
净利润 72,374.66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虹集团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上海联和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叶峻担任其董事
上海矽睿 公司董事叶峻担任其董事长
芯原微 公司董事孙国栋担任其董事
华海清科 华海清科董事兼总经理张国铭于过往12个月内担任华虹集团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公司已就2024年度与华虹集团公司的相关交易于2023年12月22日与华
虹集团签署《关连(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交易
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下达订单,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交易将严格按
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设备、备件及其他服务,自关联人处承租物业及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向关联人出
租物业。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
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虹集团公司供应集成电路等产品并自华虹集团公司采购产品
及其他服务,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定公司及子公司向联和集团的有关公司等主体供应相关产品,有效期自2025年1月
海华虹宏力向芯原微销售晶圆产品,该协议自签署生效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自动
延续,每次延期1年。
月20日签署《翻班宿舍租赁及定制装修合同》并于后续陆续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约定上海华虹宏力自华虹置业承租房屋用于员工宿舍,其中,17,412.87平方米宿
舍物业的租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20年,7,726.32平方米宿舍物业的租赁期限为
理相关协议,约定上海华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虹宏力提供物业管理及停
车位租赁服务,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宏力”)与华力微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陆续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
协议,约定上海华虹宏力将相关厂房出租予华力微,租赁期限自2010年3月1日起
至2030年2月28日止。
并于后续陆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上海华虹宏力将洁净厂房出租予华力微使用并
收取租金,租赁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除已签署的上述协议外,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
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协议或下达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系为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联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及本
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交
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
产生依赖。
综上,联席保荐人对华虹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及本次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调整
与华虹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寻国良 李 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调整与华
虹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邬凯丞 刘勃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