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9 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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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权益分派方案规定,鉴于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17,125,9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股本,不送红股。
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0.569490 元(含税,结果取小数
点后六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5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223,076,723.27 元(含
税);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
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派现金进行调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4-107)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5)。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3,499,240 股,公司总股本由
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17,125,96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569490 元(含税);2024 年第三季
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17,125,9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694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1254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94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 2020 年 11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的规定,对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咨询联系人:田帅
  咨询电话:010-83052461
  传真电话:010-8305245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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