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7 19: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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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
值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4.07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保留 KUEK JOO GUAN(郭裕源)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起到了表彰优秀人才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陈庭江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业绩指标等
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解除限
售的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 277.54 万股限
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
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已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有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
际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
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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