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32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50,59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83 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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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
扩容升级项目
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
基地项目
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合计 587,000,000.00 587,000,000.00 512,224,342.92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系为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在商业银行进行的保本保息类存款产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不属于上述现金管理投资行为,不占用本次授权额度。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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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4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投资方式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
司在其管理的募集资金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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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同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
的产品。
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
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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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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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天宇 刘一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