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 先锋精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7 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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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单日
最高余额,含本数)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12 月 27 日,江苏先锋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41325 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50,595,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217,55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24,342.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A14483 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
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
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靖江精密装配零
      容升级项目
     无锡先研设备模
       地项目
     无锡先研精密制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合计       587,000,000.00 587,000,000.00 512,224,342.92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系为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在商业银行进行的保本保息类存款产品(包括活期存款、协
定存款等),不属于上述现金管理投资行为,不占用本次授权额度。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所持有的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 4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投资方式
  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先研新材
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管理的募集资金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
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
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
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
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流动性好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
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
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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