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元亨
股票代码:6884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号楼 4 号
楼 47 层 02 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6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卢家红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利
指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元亨投资、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弘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邦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荣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卢家红
本次权益变动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其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5%。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铂金府 D 组团 3、4、10
注册地址
号楼 4 号楼 47 层 02 号房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MA4UR54AX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6-06-27
经营期限 2016-06-27 至无固定期限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注册地址
E067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58.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324917114E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01-05
经营期限 2015-01-05 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经营范围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比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7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注册资本 21.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325050313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01-05
经营期限 2015-01-05 至 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经营范围
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所占比例
姓名 卢家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俊雄 董事 男 中国 广东惠州 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俊雄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广东惠州 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俊雄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广东惠州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先生控制的
企业,周俊雄先生与卢家红女士系夫妻关系。
因此,利元亨投资与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卢家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147,413,541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64,991,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09%。其中:利元亨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 56,381,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25%;弘邦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 3,900,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5%;奕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累计转股数量 20,939,205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8,352,746 股,公司控股股东
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
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44.09%被动稀释至 38.60%。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利元亨投资 56,381,965 38.25 56,381,965 33.49
弘邦投资 3,900,311 2.65 3,900,311 2.32
奕荣投资 1,406,234 0.95 1,406,234 0.84
卢家红 3,303,075 2.24 3,303,075 1.96
合计 64,991,585 44.09 64,991,585 38.60
注:上述合计数和分项之和存在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75),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间内,利元亨投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利元亨 股票代码 688499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 11 号
铂金府 D 组团 3、4、10 号楼 4 号
楼 47 层 02 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名称 荣投资、卢家红 注册地/住所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676;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利元亨投资为公司第一 (卢家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发行 实际控制人(发行
大股东) 之一)
完成后) 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64,991,585 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44.0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64,991,585 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持股比例:38.60%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 5.48%
是否已充分披 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38,713 股,增持金额为
卖该上市公司 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