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4 名,代表股份 118,557,81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名(代表 16 名股东),代表股
份 111,235,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95 名,代表股份 12,904,7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7 名,代表股份 5,582,66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88 名,代表股份 7,322,06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221%。
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表决情况
序 审议
议案名称 表决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号 股份数(股) 结果
意见 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118,483,789 99.9376%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弃权 14,214 0.0120%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同意 118,110,336 99.6226%
案》 弃权 26,314 0.02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序
议案名称 表决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号 股份数(股)
意见 持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12,830,704 99.4264%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弃权 14,214 0.1101%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同意 12,457,251 96.5324%
案》 弃权 26,314 0.2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路璐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