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
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
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
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
修订稿)》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4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特别是
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限制性股
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 74,750 份。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许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