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4-06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股票合计786,425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6%,回购价格为3.511元/
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761,138.19元,涉及人数8人。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以及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划》”)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86,4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897.80万股限制性股
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首次授予741.20万股,预留156.6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一致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江苏省国资委专家评审组意见,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激励对
象由72人调减为71人,首次授予741.20万股调减为721.20万股,预留156.60
万股调增为17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修订后)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按修订后的激励计划实施公司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港口集
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33号),江苏
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公司将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的文件批复精神,按规定程序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1 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以人民币 3.68 元/股向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71人,共授予登记7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3月24日。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不
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销,回购金额为 3,411,069.43 元及对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613 元/股回
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44,11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 3,411,069.43 元及
对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回购注销
人发布了通知公告。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预留授予登记 3 人,共授予登记 46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八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
已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销,回购金额为 2,761,138.175 元及对应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511 元/
股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786,42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 2,761,138.175 元及对应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回购注销
人发布了通知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对派息事项调
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公司权益分派情况
以总股本 491,178,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908,979.60 元。公司 2022 年度不送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总股本 490,694,69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2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50,858.38 元。公司 2023 年度不送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P=P0-V=3.68-0.067-0.102=3.511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从授予时的价格 3.68 元/股调整为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
对象因工作调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退休等原因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按照实际服务年限折算可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数量,并按照相应批次的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其余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因公司现有退岗/内退规定而退岗/内退的,公司按照实际
在岗年限折算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相应批次的解除限售安
排解除限售,其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因工
作调动、退岗/内退,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
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因
工作调动、退岗/内退不再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公司按照实际
服务年限折算暂时保留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575 股限制性股
票,后续按照相应批次的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其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786,425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授予时是否 授予数量 授予登记 按服务年限折算暂 回购注销 调整后回购
序号 姓名
为公司董监高 (股) 完成时间 时保留数量(股) 数量(股) 价格(元/股)
合计 988,000 201,575 786,425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786,425 股,占公司
公司总股本的 0.16%;回购价格为 3.511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2,761,138.19 元及对应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人民币 49,927.44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08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止,
公司派发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人民币 132,905.81
元,以货币资金支付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
民币 786,425.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2,107,619.00 元,增加财务费用人民币
本人民币 786,425.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489,908,265.0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0,694,690 股减少至 489,908,265 股。公
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490,694,690 股 变 更 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27,890 1.37 -786,425 5,941,465 1.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966,800 98.63 0 483,966,800 98.79
合计 490,694,690 100 -786,425 489,908,265 100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且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