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6 02: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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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83      股票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4年12月9
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金将减少438,019元,注册资本金由499,795,666元变更为499,357,647元(具体
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
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9室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到达地邮戳时间为准,来函
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
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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