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 大唐发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4 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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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目    录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或“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第一项   介绍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出席情况
   第二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特别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第三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
   第四项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第五项   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
   第六项   宣读会议决议
   第七项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 1
   关于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能源
保供和高质量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
化资本结构,现制定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有关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4 年度融资执行情况
                  经大唐国际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4 年开展境内外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800 亿元(人民币,下同)
                  。2024 年 1-10 月份,大唐国际母公
司合计开展融资 295.47 亿元,有效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等
各项资金需求。
  二、2025 年度融资方案
  经测算,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需偿还到期债务约 380 亿元,新增
投资、融资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合计约 420 亿元。为保障公司资金
供应,持续降低融资成本,不断优化结构布局,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
计划开展境内外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合计不超过 800 亿元,用于日常生
产经营周转、偿还各项到期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及建设改造等。
  其中权益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永续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续期公司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资产证券化融资、永续
型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市场化债转股、类永续贷款等。
  债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法人透支借款、融资
租赁、承兑汇票、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以及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
务融资工具、乡村振兴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科创票据、转型债券、可
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公司债、私募债等。
要,经合理预测及规划,在经批准的总体融资预算内,综合考虑各类融
资成本,灵活制定具体融资方案,总体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三、建议
  结合公司融资需求以及市场形势,建议同意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2025 年开展境内外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合计不超过 800
亿元,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各项融资业务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
  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5-2027 年度
         《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与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 2025-2027
年度《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
下: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370
亿元(人民币,下同),亿元;主要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
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
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
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集团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包括:甲方的控股子公司、附属公
司及/或其联系人,但不包括乙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但包
括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附属公司)
  乙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乙方的控股子公司、附
属企业及/或其联系人。)
  (二)协议期限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产品和服务互供范围
 (1)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
 (2)煤炭供应;
 (3)技术改造、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
 (4)技术监控及技术服务;
 (5)基建工程总承包;
 (6)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
 (7)替代发电;
 (8)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
 (9)科技项目研发;
 (10)信息化系统开发;
 (11)物业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
 (1)煤炭供应及煤炭运输;
 (2)电量(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服务;
 (3)替代发电;
 (4)运行管理及检修维护;
 (5)烟气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水、电、汽供应。
  (四)协议生效条件
 框架协议项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交易,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序号             交易事项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序号             交易事项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三、交易原则
品和服务条件及/或应支付价格次于对方的条件及/或高于应支付对方
的价格,或与其相同时,应优先购买或使用对方的产品和服务。
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如果任何一方不能满足另一方对产品和服
务的需求,或由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更为优惠,则该方有权向独立第
三方取得产品和服务。
提供的条件更为优惠,则该方有权向独立第三方取得产品和服务。
提供该类产品和服务,除非独立第三方提出的价格和条件比对方的更佳。
但是,如果对方愿意支付不低于独立第三方提出的价格和/或条件时,
另一方须优先满足对方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算。
订立个别的供应或服务协议。公司保留因需要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而对
协议作出更改的权利。
书面合同,并按具体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支付或收取有关价款和服务费用。
     四、定价原则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按照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规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的,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易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价格。
     五、过往三年的交易情况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单位:亿元)
序号          产品或服务         2022 年   2023 年
                                            (1-7 月)
       电量销售(含水、汽等资源销售)及电
       量委托代理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单位:亿元)
序号            产品或服务         2022 年   2023 年
                                              (1-7 月)
      六、签署框架协议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与大唐集团签署框架协议,可以确保公司获得可靠及有保证的
煤炭、物资和服务等综合产品和服务,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提高工作
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七、建议
协议》
  ,协议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由相关具体交易主体签署单项具体交易合同。
预计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公司及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聘请合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股
东出具建议意见,经对相关因素进行讨论及评估后,认为签署框架协议
是公司在日常业务中,依据一般或更佳商业条款订立,相关交易公平合
理,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建议公司独立股东对本
议案投赞成票。
  截止目前,大唐集团及其联系人合共持有大唐国际约 53.09%的股份,
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大唐集团为大唐国际的关联人士,故公司
与大唐集团签署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其联系人需
就该议案放弃表决权。
  本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田丹先生、马继宪
先生已就该事项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及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 H 股通函。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
                           )董事徐
光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应学军先生已辞任公司董事,公
司股东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推荐蒋建华先生、朱
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 2025 年 6 月 28 日)。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蒋建华先生、朱梅女士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禁入情形。
                             (简
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蒋建华先生简历
  蒋建华先生,现年 53 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团委书记,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
席,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
集团”)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大唐集团党组巡视组副组长。现任大唐国际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除上述简历所述的任职关系外,蒋建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目前,蒋建华先生未持有大唐国际股份。
             朱梅女士简历
  朱梅女士,现年 57 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北电管局
职工大学教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经济师,北京大唐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主管,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投资计划主
管,大唐集团发展计划部资本运营处职员,大唐集团计划与投融资部资
本运营处职员、副处长,大唐集团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资本运营处副
处长、处长,证券融资一处处长,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2.HK)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中国大
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98.HK)董事。现任大唐集团专职董事。
  除上述简历所述的任职关系外,朱梅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目前,朱梅女士未持有大唐国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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