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 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借款合同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4 19: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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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于近日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
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 56.3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 元/股(含)。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签署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于近日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将为
公司提供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协议双方
   借款人(甲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二)借款金额:18,000 万元人民币
   (三)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之日起 36 个月。
   (四)借款用途:专项用于证券代码 301325 股票回购,借款人不得改变借
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份相关工作,公司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
好金融借贷工具,签署本借款合同,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上述交易事项不会
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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