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5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同意按照授予价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
该等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
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拟申请将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1,108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
普通股份,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具体股份转
换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 类股份”)
和普通股份(称为“B 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 A 类股份享
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 A 类股份享
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六倍,每份 A 类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 8,526,316 股 A 类股份,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11%,
表决权数量为 51,157,896,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31.46%。扣除 A 类股份后,
公司剩余 111,473,684 股为 B 类股份。
截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累计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370,176 股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2023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北
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2024 年 5
(公告编号:2024-027)
月 28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和 2024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北
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情况
自 202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
置特别表决权至今,特别表决权的安排运行正常,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二、 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原因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5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按
照授予价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该等激励对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
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的变化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额由 119,991,600 股变更为 119,976,000 股。公司拟将
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1,108 份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
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31.4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数量 每股表决
股份类别 持有人名称 表决权总量 表决权比例
(股) 权数量
上次 A 类股份 吉英存 8,156,140 6 48,936,840 31.46%
转换 吉英存及其他股东 106,633,984 1 106,633,984 68.54%
B 类股份
完成 公司回购专户 5,201,476 0 - 0.00%
后 合计 119,991,600 - 155,570,824 100.00%
A 类股份 吉英存 8,155,032 6 48,930,192 31.46%
本次
吉英存及其他股东 106,619,492 1 106,619,492 68.54%
转换 B 类股份
公司回购专户 5,201,476
后
合计 119,976,000 - 155,549,684 100.00%
注:公司回购专户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 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特
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