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美国万邦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美国万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万邦”)持有公司股份
本比例为 19.92%),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20,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如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宗
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且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美国万邦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
(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美国万邦有限
公司
注 : 美 国 万 邦 系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 公 司 最 新 总 股 本 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取得的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3%。其中,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的,减持时间区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
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出以下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易所的规定执行。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于发行价。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
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遵守。
内不得减持。
光、陈豪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
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3)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5)如果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证
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离任董事陈豪杰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任期届满离任
已满半年,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公司在任董事长钟镇光通过美国万邦间接持
有公司的股份将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的承诺及相关监管要求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国万邦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
相关规定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美国万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3%,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