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0 22: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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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13   亚普股份       2024/12/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49.25%股
份的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拟提名彭慈湘先生、仝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15 分
召开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1,华
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2。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联交易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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