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10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
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
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
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间接参股的萧县鑫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鑫立恒新
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开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
要时,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5,500 万元,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协鑫智算(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
用的担保额度 2,530 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苏州协睿新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湖北忠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协鑫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使
用,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江苏协鑫储充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宝应协智鑫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鑫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鑫盛新
能源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调剂后可
经审批担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被担保人 使用担保
保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保余额
额度
协鑫智算
(上海)
科技有限
公司
苏州协睿
- - 1,320 1,320 440 880
新能源发
调剂后可
经审批担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被担保人 使用担保
保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保余额
额度
展有限公
司
湖北忠慧
新能源科
- - 710 710 - 710
技有限公
司
新疆协鑫
产业园投
资开发有
限公司
江苏协鑫
储充科技 10,000 -8,106 -1,642 252 - 252
有限公司
漳州福鑫
新能源有 - - 880 880 880 -
限公司
宝应协智
鑫华新能
- - 117 117 102 15
源科技有
限公司
东台鑫苏
新能源科
- - 225 225 150 75
技有限公
司
武汉鑫盛
新能源有 - - 420 420 - 420
限公司
合计 35,000 -12,568 - 22,432 6,372 16,060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以下简称“苏州蓝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
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苏州蓝鑫为苏
州协睿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睿”)向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申
请的本金为 1,320 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为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基于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苏州协睿享有
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439.76 万元人
民币。
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永丰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漳州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福鑫”)向永丰银
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88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38 年 5 月 31 日期间漳州福鑫在 88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永丰银行上海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
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80 万
元人民币。
与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银达”)签署《担保服务合
同》,委托中山银达为肇庆华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
简称“建行中山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为 746.8493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提供担
保。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山银达签署《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
保的债权为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期间中山银达因前述担保
业务对肇庆华海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46.8493
万元人民币。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
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鑫科”)向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申
请的最高债权额 4,4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
债权为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期间福建鑫科在 4,400 万元人
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约定的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2,689.88 万元
人民币。
下简称“南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宝应协智鑫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协智鑫华”)向南商银
行苏州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117 万元人民币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南商银行苏州分行基于项目融资借款主合同对宝应协智
鑫华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84 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2 万元人民
币。
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鑫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鑫苏”)
向南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225 万元人民币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南商银行苏州分行基于项目融资借款主合同对
东台鑫苏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84 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50 万元人民
币。
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武汉鑫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盛”)向浦发银行武汉
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42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
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34 年 12 月 9 日期间武汉鑫盛在 420 万元
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公司与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忠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
忠慧”)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71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34 年 12 月 9 日期
间湖北忠慧在 71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
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下简称“协鑫综合能源”)与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汇友”)签署了《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综合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协鑫产业园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协鑫产业园”)向汇友申请开立的金额为 500 万
元人民币售电公司履约保证保险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
主债权为汇友基于保险合同对新疆协鑫产业园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
同》,约定苏州鑫皓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开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向交银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按 5%股权比例提供股权
海开鑫建”
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间上
海开鑫建在不超过 3,360 万元人民币的最高债权额内与交银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
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360
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3 年度经 占 2023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累 2,680,227.26 244.21% 1,757,171.64 160.10%
计对外担保
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不包括 33,505.11 3.05% 18,508.96 1.69%
对子公司的担
保)
司的担保
公司的担保
二、子公司对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