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 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0 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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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监事薛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职务。薛俊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终止日
期为 2025 年 12 月 28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薛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截至目前,薛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
承诺事项。薛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非职工监事薛俊先生因工
作调整原因辞职,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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