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及会议日期延后的事项外,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
发生变更。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5)。
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如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921,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延后的事项外,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
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0571-88720407)
登记(须在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邮寄、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
提交给公司。
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 号公司 5 楼证券部办公
室。
联系人:汪菲
联系电话:0571-88720409
传真电话:0571-8872040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zhengquanbu@shenhaoinfo.com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___________本单位/个人出席杭州申
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
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 3:
参会回执
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45
召开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见附件 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