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审查意
见如下: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吉法 程永峰 李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