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
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
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
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
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熟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泰材料”)与常熟农商银行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期
间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债权限额为 5000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新泰材料与常熟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的保证期间为债权银行垫付款项之日起
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发生多笔债权的,保证期间按每笔债权分别计算,为自每笔债权
对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由债务人分
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该主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自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
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73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02%,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
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
天际股份 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4,000
天际股份 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12,110
天际股份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3,700
(二)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
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
天际股份 16,923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相互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常商银福山支行高保字 2024 第 00115
号)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