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18 16:19: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
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
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
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
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熟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泰材料”)与常熟农商银行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期
间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债权限额为 5000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新泰材料与常熟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的保证期间为债权银行垫付款项之日起
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发生多笔债权的,保证期间按每笔债权分别计算,为自每笔债权
对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由债务人分
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该主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自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
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73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02%,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
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
   天际股份       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4,000
     天际股份      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12,110
     天际股份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3,700
  (二)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万元)
     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
                      天际股份        16,923
      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相互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常商银福山支行高保字 2024 第 00115
号)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际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