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太和水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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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
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
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每位股东发
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
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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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
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
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
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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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地点
公司 16 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董事长(代) 吴智辉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回答提问
(七)汇总投票结果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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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 5%以上股
东何文辉先生的提名函,提名何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何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9 年
选聘为总经理助理。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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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基于审慎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
变更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51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2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
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47,663.2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9,834.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08.66 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为 35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5,852.2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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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
(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汤贵宝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邱程红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
贵宝先生和陶荣华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简历
汤贵宝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4 年起
从事审计业务,2006 年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0 年起在希格玛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复核人简历
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 年加入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
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20 份。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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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贵宝先生: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陶荣华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分所部门经理,有 10 年以上的审计经验。2020 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5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的
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 2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存
在问题,出具警示函。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拟支付的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 15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 120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年报审计中
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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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
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审慎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拟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此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
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专业的团队和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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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