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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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4
议案 1: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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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D3 二楼会议室
(江阴市长山路 78 号)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
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会议规则》。
三、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
四、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五、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六、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七、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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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的组织方式
月 10 日下午 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
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 会议的表决方式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也可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
为有效。
各项议案报告后,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表决的,可在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 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采用互
联网投票平台表决的,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进行网络投票表决。
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 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结果
统计》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
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四、 要求和注意事项
场。
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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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要求,同时兼顾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要求,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采取邀请招标的选聘方式,最终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以最高分中标。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拟聘
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 326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8 万元)。
(以下简
称“安永华明”),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安永华明、德勤华永进
行沟通,双方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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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附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3 人,从业
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提供
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9 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 1 次,受到证券
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次;17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4 名从业人
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1 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
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步君先生,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颂先生,自 199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陈颂先生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彦先生,200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会员。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能力。陈彦先生拟于 2024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通过邀请招标确定,2024
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 326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8 万元),较
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385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5 万元)下降
了 15%。该审计收费系根据公司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
计服务所投入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情况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