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剑
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注册地在深圳的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议会议决议》;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