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10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 1 号创智云中心 A1 栋 30 层诺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10 诺德股份 2024/1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
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
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办理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7:00 前
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0431-85161088
电子邮箱:IR@ndgf.net
邮政编码:518000
六、 其他事项
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出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
得参与现场投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号 意 对 权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