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开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对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5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2,2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为 217,304,584.8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0834870)。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1728729)。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施完毕,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立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1040160000834870)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
部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益已转入公司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7666249)。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已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0834870 —
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631728729 28,536,549.9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637666249 723,826.63
合 计 29,260,376.55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新建工厂,购置生产设备,扩
充了箱包和服装的产能,提升了公司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益管理水平,为公司长
期发展奠定了基础,推进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目前,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待支
利息及理财收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付合同款项
益净额(D) (E=A-B-C+D)
(A) (B) (C)
滁州软包与服装
制造项目
注:1、“募集资金待支付合同款项”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尚未完成支付款项,
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
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款项。待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
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控,合理
降低了成本。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
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本次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1,663.3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软包与服装制造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
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63.30万元(含利息
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
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开润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 音 彭 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