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99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7 人,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目前公司总股本 489,259,543 股的 0.2111%。
上市,由于本次股票期权上市后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故本次上市股
份实际可流通日为 2027 年 12 月 6 日。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
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
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将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集中行权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本激励计划行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股票,其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合计向不超过 497 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550.8127
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向不超过 461 名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批向不超过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 8.9383 元/股。
满足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批激励对象
(2020 年 1 月 6 日以前入职公司或其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授予
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的首个公开交易
授予期权第一
日(以下简称“上市首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的最 20%
个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第 二 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24 个
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第 三 自上市首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36 个
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第 四 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48 个
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第 五 自上市首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60 个 20%
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满足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情况下,第二批激励对象
(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前入职公司或其境内、境
外控股子公司)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授予期权第一个 自上市首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行权期 日止
授予期权第二个 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24 个
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期权第三个 自上市首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36 个
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期权第四个 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48 个
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期权第五个 自上市首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60 个
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期权第六个 自上市首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72 个
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过了《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过了《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议案。
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时间及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期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二批
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及第
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合计向不超过 497 名
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550.8127 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分两批
进行,第一批向不超过 46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批向不
超过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
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10 年。
(三)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鉴于 98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后返岗,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20.6128 万份予以注销;23 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
第一期行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 18.4407 万份
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39.0535
万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鉴于 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5712 万份予以注销;43 名激励对象放
弃第一期行权,27 名激励对象部分行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第一期股票期权 72.7731 万份予以注销。
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2.7090 万份予以注销;159 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
第二期行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股票期权 150.1534 万
份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38.2067
万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5)。
(3)在第二个行权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6335 万份予以注销;12 名激励对象部
分 行 权 ,对上 述激励 对象已 获授但 尚 未 行 权 的第 二 期 股 票 期 权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股票期权 85.1462 万份予以注销。第二个行
权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共计 105.3266 万份。
前述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将由公司注销,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
下一行权期。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公司实
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 9 元/股调整为 8.938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3)。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存在差异,董事
会关于差异情况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
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计划中授予期权行权
时间及有效期,具体调整如下:
(1)关于行权时间的调整
第一批激励对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调整前) 行权时间(调整后)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公司股票发行上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市后的首个公开交易日(以下简称“上
第 一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
市首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的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 二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 至上市首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 三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至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 四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 至上市首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 五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72 个月 至上市首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日当日止
第二批激励对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调整前) 行权时间(调整后)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
第 一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 二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 起至上市首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 三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起至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 四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 起至上市首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 五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72 个月 起至上市首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交易日当日止
授 予 期 权 自授予日起 72 个月后的公司股票首 自上市首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 六 个 行 个公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84 个月 起至上市首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交易日当日止
(2)关于本计划有效期的调整
基于行权时间变更,相应调整有效期。具体调整如下:
有效期(调整前) 有效期(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8年。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年。 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情况请见本公告“一、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之“(三)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
情况”。
除上述条件予以调整,本激励计划其他条款不变。
二、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一批激励对象及第二批激励对象的授予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为: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首日起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届满。
(二)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
明如下:
序号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为不适当人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日之前持续在岗(除激励对象因
执行公司职务死亡外)且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未发
改正的; 生相关任一情形。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的;
出情形。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0 年及 分别为 565,277,723.85 元、
计净利润为 845,022,294.73
元,满足该项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 1、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 2023 年 11 月 20 日,鉴于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 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
好、合格、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象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
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确定各期可行权比例,非可行权部分作废或注销。 期权 12.5712 万份予以注
销;43 名激励对象放弃第
一期行权,27 名激励对象
部分行权,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
权 72.7731 万份予以注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第二期行权,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第二期股票
期权 150.1534 万份予以注
销。
综上,本次注销的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 438.2067 万份。
考评均达到 B(含 B)以
上,本次可行权 201.3646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
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监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91 名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行权价格为 8.9383 元/股,
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三、 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二)行权数量:103.2631 万份
(三)行权人数:117 人
(四)行权价格:8.938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实际行
权数量占股
本次行权前持 本次可行 本次实际
序 票期权激励
姓名 职务 有的股票期权 权数量 行权数量
号 计划已授予
数量(万份) (万份) (万份)
权益总量的
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外籍员工
LEE
LAWRENCE
核心
核心技术人
员1人
人员
NAESLUND 外籍
MIKAEL 员工
MARCHESE 外籍
MICHAEL 员工
PERPETE 外籍
KEVIN 员工
小计 59.3593 14.8398 13.9956 18.86%
二、其他激励对象
发行人及其
其他
员工
员工 108 人
合计 419.2933 104.8233 100.4695 19.17%
本次实际行权
本次行权前持 本次可行 本次实际 数量占股票期
序
姓名 职务 有的股票期权 权数量 行权数量 权激励计划已
号
数量(万份) (万份) (万份) 授予权益总量
的百分比
发行人及其
其他员
工
员工 4 人
合计 40.9396 8.9867 2.7936 5.60%
注 1: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497 人,鉴于 14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6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后返岗,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鉴于 230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期行权,因此剩余本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17 人。
注 2:本期可行权数量与实际行权数量差异原因: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部分行权, 放弃其在本期
注 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 4:以上百分比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 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上市,由于本次股票期权上市后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故本次上市股
份实际可流通日为 2027 年 12 月 6 日。
规范性文件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激励对象在发行人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应当承诺自行
权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76,988,673.00 56.61% 1,032,631 278,021,304.00 56.7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270,870.00 43.39% 0.00 212,270,870.00 43.29%
股份总数 489,259,543.00 100.00% 1,032,631 490,292,174.00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经公司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未有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29日出具了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630
号)。经审验,截止2024年11月7日,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
权款共计人民币9,230,012.97元(大写:人民币玖佰贰拾叁万元零壹
拾贰元玖角柒分),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32,631.00元(大写:人
民币壹佰零叁万贰仟陆佰叁拾壹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行权相关手续。
六、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489,259 ,543.00 1,032,631 490,292,174.00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96,375.1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91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行权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489,259,543股增
加至490,292,174股,按新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 律师关于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
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就本次行权,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九、 备查文件
意见;
限公司第一批与第二批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