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软通动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52.941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002.3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出
具的中汇会验2022062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
目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
项目
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 84,231.79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25,000.00 万元,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760.00 万元投入北京总部大楼数字
化改造项目的建设,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7,560.00 万元投入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
项目的建设,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 47,911.79 万元。
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作,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
要一定周期,公司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闲置的募
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
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
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况。
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
资金使用完毕。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
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软通动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亚颖 张宗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