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4 07: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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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7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为公司提供多
年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
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业务。为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殊普通合伙企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房地产业、建筑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
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
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8
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杰,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1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
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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