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4 0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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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康药业”)股
  票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终止了“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将剩余募
  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
  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 公司近两年一期经营业绩亏损,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 亿元、-1.51 亿元、
  -4,688.99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
与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
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
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前期公告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临时补流风险
  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终止了“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
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风险
  公司近两年一期经营业绩亏损,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 亿元、-1.51 亿元、-4,688.99 万
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
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和网站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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